其实很早就有一个想法,关于公司的管理体系,如何才能确保一个公司的正常运转。
恰逢今天读到夜瞳转载的一篇文章“一家公司是如何变坏的 – http://wp.me/p17giu-RU”,深有所感。
文中所讲述的强生公司James Burke的故事令我非常感动,这位伟大的CEO通过执行公司的信条来挽救了这个庞大的公司,通过高层和低层的,以至于到员工的会议,来使所有员工遵守这个信条。
信条,是可以让所有员工铭记于心的重要句子。这种模式可以用简单的方式使公司不堕落。但真的能长期有效吗?一代伟大的董事长或者CEO离开之后,公司内部的体系还能继续维持这种信念而不受金钱的腐蚀吗?如同一个国家一样,一代伟大的总统离开后,还能维持这样的政策吗?
从前谈到柏拉图的理想国,总是觉得思考这样的问题是很没有意义的一件事情,现在想来,意义重大。
正如三权分立一样,我的想法大致可以概括如下:
1. 董事会以及高层决定公司的信条和总体原则,立法机构。
2. CEO是总管行政和协调各个部门,只有执行权,并没有立法权和裁判权。
3. 员工或者部门之间的冲突和协调必须由随机的人员来裁判,而主持裁判的人类似于法官,可以从其他非相关部门来选择。
4. 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召开裁判会议,审核人定期更换,不存在任务要求。
公司不知不觉的堕落,是在无形之间在利益各方妥协之间产生。最重要的就是监督权,以及谁来提出监督裁判会议,审核方又是如何能避免卷入到利益相关里面,都还需要慎重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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